遇故知 发表于 2024-7-17 09:01

盐城一物业公司被罚!



江苏骏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江苏骏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你好我也好 发表于 2024-7-17 10:55

王继尧 发表于 2024-7-17 11:08

罚得好,不干人事的物业

棋走人生 发表于 2024-7-17 13:57

路过了

一元复始 发表于 2024-7-18 08:34

物业是业主请的太爷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盐城一物业公司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