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吃盐城 发表于 2024-11-15 09:44

盐城一卫生院给患者连续用了四天过期药品,就医安全如何保障?

网友爆料

  近日,响水镇卫生院发生一件事情,据反映:该批次吸入用复方异丙托溴溶液有效期至2024年8月,患者表示11月4日-8日在响水县响水镇卫生院共用了4天此药,过期近三个月的药品却能一路“畅通无阻”……从医生开药到药房取药,再到护士用药,多个环节竟无一人发现问题!

  响水县卫健委已经介入调查,希望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全面彻查药品的管理漏洞,保障市民就医安全!




1536654666 发表于 2024-11-15 13:24

药品过期怎么说呢?过过一天两天,个把月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举一反三 发表于 2024-11-15 14:46

1536654666 发表于 2024-11-15 13:24
药品过期怎么说呢?过过一天两天,个把月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神评论……

小火车 发表于 2024-11-15 16:38

没啥大问题,可以用

杨爱森 发表于 2024-11-16 07:04

有点质疑这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犯了这原则性错误,原则上是不太可能,药品是重重把关,且最敏感的东西是批号及有效期,若存在问题,定另有问题,该事件值得关注

星辰陈晓东 发表于 2024-11-1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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