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2018年经人介绍找了个老婆,拿证后我买了个
我儿子2018年经人介绍找了个老婆,拿证后我买了个小店面房,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字,后来儿媳在这没两个月回家了,再也没回来,直接到离婚/,现在我去拿房产证,土管所讲这属妇妻共同财产,不给发证,清问人家没花一分钱,离婚这么多年,人家也没要,那来的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把我买房钱的来拢去脉发到平台,沚大家帮我评评。这些布们就是制造矛盾 是拿证后买的,烦呢
民法典上写的清清楚楚,婚后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 必须争取 婿前买房和婚后买房有区别 其实很简单,让你儿媳写一份证明材料就行 难道这社会就没有真理吗?离婚这么多年,人家也没有说什么共同财产,我自己花钱买的上面又没人家的名字,怎么能说是夫妻共同财产呢?难道当今社会没有包公这样的干部吗?我认为肯定是有的! 协议离婚,应该没问题 就是没有她名字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发证机构发证,然后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记录析产。如果法院也支持你的意见,会给你判决书,凭判决书,就可以取证。发证机构的做法从目前来看,并无不妥,他们也不会根据你的一面之词给你发证。假如,证上写了你儿子的名字,你儿媳妇到时不认打官司,发证机构必输。或者你让你儿媳书面承诺放弃联名和权益,并公证。 还是删了吧,个人信息都泄露了,这里也没有专业人士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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