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盐城一人麻鱼,当场被查!
主要违法事实:
2025年1月8日15时23分,盐都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盐都区大冈镇丰村二组生产河南北河道查获当事人涉嫌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经现场检查,当事人的电鱼工具是电瓶1只、逆变器1只、电捞海1把,它们之间用电线连接,电瓶连接逆变器,逆变器连接电捞海,机械处于工作状态。当事人是利用通电的捞海电击河中鱼类使其致晕致死的方法实施捕捞。现场有渔获物(杂鱼,鲜活)1.15千克。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一、1、没收渔获物1.15千克(已作现场放归处理);
2、没收电捕渔具:电瓶1只、逆变器1只、电捞海1把;
3、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处罚也太低了吧,难怪使用电鱼的越来越多。 以前都拘留呢,乡下电鱼的多呢 南环路小新河里夜里经常有人偷偷电捕鱼。 这有什么,上冈境内潭洋河里夜晚经常有人麻鱼。 处罚太轻了 处罚轻了,至少拘留7天 学海路门口小河里也经常有人麻鱼,上次在南环路北边河边大白天看见背在身上麻鱼 前几天有人报警东花一组有钓鱼人与电鱼人发生争执起冲突,电鱼人跑了。村里人都护着,后续不知怎么解决的。我有线索。 电鱼罚款至少1万元起吗!这3000元太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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