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 发表于 2025-4-2 10:58

盐城一食品厂被查!




阜宁县正南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违反了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及其从属,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对其罚款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盐城第一市民 发表于 2025-4-2 16:20

食品安全,5000块钱了事

老周 发表于 2025-4-3 08:09

查的好{:7_252:}{:7_252:}{:7_252:}

大葱蘸酱油 发表于 2025-4-5 16:47

毛毛雨,洒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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