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汽油被查!
盐城市阜宁县北沙海峡加油站销售的92号车用乙醇汽油,经抽样检验,乙醇含量项目不符合GB18351-2017标准的92号车用乙醇汽油(E10)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条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二十五条,对其罚款1万元。
对于加了92的车主有什么补偿,不能罚款就了事了。 对一个加油站来说,罚款一万元,实在是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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