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盐城一家店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查办,提升消费者防范意识,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现将第二期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案例一
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响水县某店铺经营添加**保健食品案
2025年3月31日,响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某店铺经营的减肥产品“黄金海岸清源胶囊”含有“**”(《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禁止添加的物质)。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经营该减肥产品,响水县市场监管局委托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对涉案产品进行检测,结论显示检出“**”。
经查,当事人从拼多多平台以120.8元/瓶的价格购进“黄金海岸清源胶囊”,截至案发已销售18瓶。当事人销售添加“**”的保健食品属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2025年6月10日,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现在天气冷了开发区洒水车不停的在路上洒水,大热天路上不洒水,脑子有毛病,败光,昨天下午水喷到田里,把豆子喷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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