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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城事] 施工单位未对材料进行检验,跟住建局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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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8 13:44 盐城123网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在亭湖区行政复议中心行政复议中,住建局当庭说出了一句让我震惊的话:未对材料进行检验,这是施工单位的责任!他想表达的意思是:这事跟住建局无关!
本次行政复议的主题是:〃对住建局作出的答复意见不服〃,住建局在我投诉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调查中存在不履职。住建局作为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居然认为施工单位犯错跟他们没有关系!顺着这个逻辑去想,那我投诉的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也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很住建局也没有关系了!那我还到住建局投诉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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