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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报酬是工资还是劳务费
临时工报酬的性质,究竟是工资还是劳务费,主要取决于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若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包括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准予扣除。这意味着,如果临时工被视为企业的员工,其所获得的报酬应被归类为工资。法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因此,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工,其工资报酬应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并在税前扣除。
二、若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
如果临时工是以个人独立身份提供劳务,那么其所获得的报酬应被归类为劳务费。劳务费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支付给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劳务报酬,只要劳务关系真实、合理,且依据合法有效的发票凭证,就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临时工报酬是工资还是劳务费,取决于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若存在雇佣关系,则报酬为工资;若不存在雇佣关系,则报酬为劳务费。
(盐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美术家协会、市教育学会、《盐阜大众报》黄海潮文艺版会员滨海港经济区退休老者 罗会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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