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123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1435|回复: 0

[盐城城事] 公告下来了!盐城又有两块地即将征收!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7-29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响水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响拟征告〔2025〕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响水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陈家港镇海安居民委员会境内,四至范围:西北至江苏亚欧船业有限公司,东北至江苏欧丽华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西南至海七线,东南至海安居三组界址沟。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响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ui.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陈家港镇人民政府以及涉及居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2025 年7月25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响水县人民政府将委托陈家港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欣然 王海霖;电话:0515-86873143。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0.png

响水县人民政府
2025 年7 月24日

响水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响拟征告〔2025〕9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响水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陈家港镇海安居民委员会境内,四至范围:西北至江苏亚欧船业有限公司,东北至江苏欧丽华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西南至海七线,东南至海安居三组界址沟。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响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ui.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陈家港镇人民政府以及涉及居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2025 年7月25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响水县人民政府将委托陈家港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欣然 王海霖;电话:0515-86873143。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1.png
响水县人民政府
2025 年7 月24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苏ICP备09008280号-7   

GMT+8, 2026-5-13 10: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