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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花大力气将扰民的南一中的网红农贸街驱散,摊贩被引导转驻于一旁的日月路菜场。日月路菜场被盘活,如今人气高涨。
然而,作为市场管理方,盐城市日月路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却拖欠老人工资,最终走上仲裁。
四位老人分别出生于1964、1957、1951、1951年,在日月路菜场做保洁、保安工作,每人被拖欠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1年的工资3.6万元,合计14.1万。
对于公司的无良,今天不作过多批判,工资都能拖成这样的企业,言语对他们已经乏力了。
该受到质问的是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经查,日月路菜场系国有资产,由盐城裕新置业开发,现委托盐城市日月路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国有资产承包运营,不等于监管可以“外包”。社区与职能部门若只重收租而轻公益,对运营方省钱不作为的行径缺乏硬性监督与严厉问责,无疑是典型的失职与纵容。
在承包合同中,要求承租方合法用工,不得拖欠员工工资是基本条款。若欠薪引发投诉、劳动仲裁,属于违约。产权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财产管理权,不予赔偿。
国有资产的租赁有专业法务审核,相信不会业余到缺失这些条款。那么,有没有对承租方进行催告整改?
国有资产不是谁家自留地,街道社区的监管责任更不是一纸空文。请新都街道加强监管,并给老人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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